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房产建筑 > 物业管理 > 正文

管道漏水物业称费用高担不起 业主被逼"买单

作者:安阳律师网 来源: 日期:2011-10-18 9:01:25 人气: 标签:

管道漏水 业主被逼“买单”

  业主认为物业应出资维修 物业称承担不起

  海峡导报讯 (记者 余健平/文 沈威/图) 小区水管漏水,每月白白流走几百吨水,这多出来的水费谁缴?昨日,陈女士向导报热线反映,她所在的松岳里小区里面一条地下水管漏水,每月多出来几千元水费都被物业分摊到30家业主头上。“小区里的水管坏了,应该物业出资维修才对,哪能业主承担设施损坏后产生的费用?”

  业主为水管漏水“买单”

  陈女士在松岳里小区经营一家小吃店,从2008年起,物业代收的水费就“不正常”。陈女士告诉导报记者,听物业工作人员说,93-123号店面用水的水管漏水,每月水务集团抄表的吨数都比30家店实际用水吨数多出上百吨,这笔多出来的水费要大家一起承担。

  说着,陈女士拿出一张2010年某月物业代收费用的单子,导报记者看到,在水费一栏,陈女士的小吃店用了50吨水,每吨3.4元,结果被收了280元,“这多出来的费用就是流掉的水费”。

  在114号和115号开店的刘先生,最近刚把店面转让出去。昨天,他到物业缴纳管理费等费用时,发现单据上多了一项“公摊费”,两家店共1700多元,这比实际用的水费还高。

  “以前缴费都没有这项费用,我问物业,物业说这是公摊的水费。”刘先生说。

  不少店家都表示,漏水问题早在2008年就存在了,但是物业一直没处理,今年7月小区又换了一家物业公司,还一并让大家缴纳2008年至今的公摊费。

  物业称费用太高承担不起

  导报记者找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厦门家佳物业有限公司徐主任说,“水费太高了,有的店家已经缴到每吨9块多钱了,不过也没办法。”

  徐主任解释,家佳物业是今年7月才入驻小区的,小区共有105个店面,安有三条地下管道。7月份时,物业就发现其中一条管道水表总表的吨数大大超出店家实际用水吨数,他从小区前任物业了解到,是该条管道出现漏水,每月都流走上百吨水,但具体是管道哪处漏水了也查不出,如果换管道则需一大笔钱,之前的物业也没处理,所以就把水费都公摊到用户头上。

  “管道出问题,应该是物业负责维护才对,怎么能把产生的费用让用户承担?”导报记者问。但徐主任表示,小区欠水务集团的水费太多了,物业实在承担不起,目前物业也在与小区业委会和用户协商此事,建议用户出资维修管道,但大多数用户都不愿意。

  对此问题,导报记者咨询了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林敏辉律师。林律师认为,小区管道漏水,该由维护管道一方及时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也由该责任方承担,用户只要支付自家所消费水费即可。而管道维修的费用和2008年到现在多出来的水费该谁缴,这个应由之前的物业公司与现任物业公司协商解决。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