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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共同贪污获刑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1-8-26 17:42:50 人气: 标签:
 

无论是谁触犯了法律都要接受刑法的制裁,近日有一件案子因为母子共同贪污而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第一被告是今年71岁的区叶宽,1988年7月至1996年1月间担任中国工商银行顺德市支行行长。而另外一名被告是区叶宽的儿子欧阳胜,现年43岁,与第一被告是母子关系。

  据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区叶宽在任行长期间违规设立小金库,并成立了顺德市诚业财务咨询公司(下简称“诚业公司”)作为小金库的运营主体。小金库资金被逐步转至诚业公司运作,其中部分资金以存单形式入账。小金库和诚业公司均由区叶宽实际操控。

  1993年至1995年,区叶宽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诚业公司向欧阳胜经营的顺德市外经综合贸易公司(下简称“外经公司”)多次发放借款共计人民币2210万元,并于1995年年底至1996年年初将小金库存单的储户名变更为“广建公司”、“穗业公司”、“京业公司”、“广顺公司”、“广宏公司”、“广兴公司”并私自保管。

  因外经公司借款到期后,仍有2130万元无法偿还,被告人欧阳胜便与区叶宽密谋,于1996年1月25日,经区叶宽批准,诚业公司向顺德市宝顺钢铁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欧阳胜占股33%,下简称宝顺公司)发放借款人民币2100万元,欧阳胜利用该笔借款偿还了诚业公司欠款及利息。

  1996年1月25日,区叶宽被免去行长职务,但其未将上述六张存单如实上缴而据为己有,并于同年5月,在宝顺公司借款到期之前,将六张存单交给欧阳胜,让其冒充存户,将存单中的款项变现使用。后欧阳胜分别于同年6月13日、19日通过转账支取的方式将上述六张存单本金人民币3131.70万元和利息人民币190.8579万余转至宝顺公司和外经公司的账户上,将其中的2220万元用于归还宝顺公司欠诚业公司的借款及利息,其余的1102.5597万元用于其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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